于3月31日延后至4月11日续审的撞死8名骑蚊型脚车少年沈可婷案终于再开,今天一早随着辩护律师郑宝德抵达,沈可婷也在稍后抵达布城上诉庭。
除了判决是全民的焦点外,今天三司的提问意外让网民拍手叫好!
随着法庭正式开庭,代表答辩方陈词的沙菲克副检察司指出,有证人供称,在车祸前,有数辆交通工具经过该路段,证明交通工具当时是可以在不太快速的情况下行驶。
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询问,那是什么交通工具?轿车、罗厘、摩哆?
沙菲克说,证人并没说明什么交通工具。
代表答辩方陈词的沙菲克副检察司说,证人供称,他感觉到有一辆车很快地驶向他们,但是他在被撞倒之前,就已经晕倒了。
他指出,另一名证人则说,轿车的车速很快,并形容该轿车撞到他们后,看到很多东西被撞飞,包括脚车和人。
上诉庭法官拿督哈达丽雅
上诉庭三司之一的拿督哈达丽雅询问答辩方(控方),是否有法律阐明,凌晨3时20分在公路上骑脚车是合法的?
不过,代表答辩方(控方)陈词的沙菲克副检察司并没回应。
哈达丽雅接着问,轿车在有关的公路上行驶,是否合法?
沙菲克才回答:“是的,法官。”
上诉庭三司之一的拿督哈达丽雅指出,凌晨3时20分人们都在睡觉,路上并不多车,沈可婷也不知道会有脚车出现在该路段。
她说,案发路段是斜坡、视线黑暗、树木遮挡路灯,沈可婷不知道,也无法预计会有30至40辆脚车在前方路段。
“意外就发生在眨眼之间。”
哈达丽雅询问代表答辩方(控方)陈词的沙菲克副检察司:“即使是车技很好的司机,若在公路上看见有猫出现,可否及时刹车?”
上诉庭三司之一的拿督哈达丽雅指出,在意外发生的前两天,警方在案发路段展开取缔蚊型脚车的行动,并询问答辩方(控方),是否知道为何警方要这么做?
代表答辩方(控方)陈词的沙菲克副检察司:“因为要照顾脚车骑士的安全,他们也危及驾驶者的安全。”
随后,法官说,她已阅读推事庭撰写的判词,当中提及第46名证人在供证时指出,有关的危险情况是蚊型脚车所造成的。
她说,警方也认同蚊型脚车危及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而且也收到公众对蚊型脚车的投诉。
“这个供词有利于辩方(上诉方),这是无可否认的。”
上诉庭暂时休庭半小时,随后就会有判决。
对于法官提出的“灵魂拷问”,迎来网民一片赞声:
就在法庭进入短暂的休庭后,判决出炉!
法庭宣判沈可婷上诉得直,无罪释放!
-以上资料&图片由Viralcham 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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