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志被指涉吸毒案,经过尿检确认结果为阴性!
今日(22日)获判无罪释放!
藏毒案另待审理
根据星洲日报和e南洋报导,大马歌手黄明志涉嫌吸毒一案,今(22日)在吉隆坡法庭大厦四楼第三刑事推事法庭审理。当天上午9时15分,他在律师陪同下到庭应讯。由于尿液检测结果呈阴性,法庭裁定其在该项指控下无罪释放。
检方也在庭上正式宣布,鉴于黄明志的尿检报告为阴性,决定撤回相关指控,并退还其早前缴付的RM2000保释金。不过,黄明志仍另涉及一项持有毒品的指控,该案件将于2026年1月19日开庭审理。

图/e南洋
罪成或坐牢+鞭刑
根据控状内容,案件源于今年10月22日,黄明志在吉隆坡金马警区总部毒品犯罪调查组的厕所内接受尿液检测,初步结果显示体内曾被检出安非他命、冰毒、四氢大麻酚(THC)及克他命等成分,因此被指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吸毒)。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处2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RM5000,并须接受为期2至3年的守行管束。
不过,黄明志目前仍需面对另一宗毒品相关指控。据报导,他于同日(10月22日)下午4时30分,在吉隆坡康莱路一家酒店房间内,被发现持有约5.12克疑似摇头丸的毒品,因而被控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持有毒品),并可在该法令第39A(1)条文下定罪。一旦罪成,将可能被判处2年至5年监禁,并附加3至9下鞭刑。
-以上资料&图片来源由Viralcham 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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