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YouTuber也要报税!
大马内陆税收局(LHDN)提醒,任何从商业活动获得收入的人,包括YouTuber、网红、直播主、内容创作者、业配(Paid Review)的自雇人士,都被视为业务经营,因此必须提交报税表。
示意图:Canva
根据Berita Harian报导,内陆税收局首席助理主任赛莫哈末苏克里早前在节目中受访时也提到,无论生意赚钱还是亏损,每一年都必须提交申报收入!
他表示,很多纳税人误以为只要生意没有盈利,就不需要进行收入申报。
“生意亏损很常见。不管你是盈利还是亏损,每一年你都必须提交并申报你的收入,所以即使是亏损了也不必担心,不一定会被征税。”
示意图:Canva
不过,如果个人还有其他收入来源,例如工资,那么所有收入都需要通过Form B申报,该表格适用于有商业收入的个人。
他也提醒,若不申报收入,则属于《1967年所得税法》第112(1)条下的刑事罪行,可能面临RM200至RM20,000罚款、最长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他也警告,未申报收入的个人也可能被进行全面税务审计,包括详细检查业务交易及财务记录。
为了避免更多麻烦,大家记得一定要报税咯!
-以上资料&图片来源由Viralcham 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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