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其他国籍的人都喜欢到马来西亚打工赚钱养家,大马人对于‘外劳’也见怪不怪,而且非法外劳也大有人在,甚至有些雇主为了帮助他们给他们工作,殊不知,这就犯了法!最高刑罚是要鞭刑的!
而在雪州史上第一宗,因聘非法外劳雇主打鞭的事件就发生在2018年。
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55(B)
聘请1名非法外劳,或人数超过本地员工或合法员工:
一旦罪成,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
若被发现同时间聘请超过5位非法外劳:
一旦罪成,监禁不少于6个月、不超过5年,以及可被鞭刑不超过6鞭。
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56(1)(D)
故意收留违法的人士:
一旦罪成,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不超过5万令吉。
若被发现收留的人数超过5位:
一旦罪成,监禁不少于6个月、不超过5年,以及可被鞭刑不超过6鞭。
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55(E)
允许非法外劳进入或留宿在产业内:
一旦罪成,不少于5000令吉罚款、不超过3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
若是面对第2宗,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另外,马来西亚内政部Kementerian Dalam Negeri (KDN) 也在Facebook上发布了重新安置非法入境者计划:
-以上资料&图片来源由Viralcham 小编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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